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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7日,首钢集团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的“中信建投-首钢商业地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交所成功发行。
债券发行规模6.36亿元,其中优先级6.35亿元,占比99.84%,债项评级为AAA,预计期限3+3+3+3年;次级档0.01亿元,占比0.16%,无评级。
基础资产底层标的物业金顶街物业和二通南区物业,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和丰台区,本专项计划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增信机构首钢集团,托管银行为北京银行。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石景山钢铁厂,公司成立于1981年5月13日,注册资本2,875,502.5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功焰,截至2021年末,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其100%股权由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有独资出资人,是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